為什麼要早婚早育呢?就醫學上的理由有以下幾點:
第一:年輕時較容易受孕。
年齡大小是決定女性生育能力的最重要因素;有一個簡單的醫學常識,女性從剛出生時,卵子就已經存在卵巢之中了,並不像男性朋友每天都在製造一大堆精子,所以不同於男性可以到六、七十歲還可以老來得子,女性若超過四十歲以後就很難成功懷孕,因為卵子也已經四十歲了。
每個生命打從精子遇上卵子那時候開始,便是「老少配」。醫學上認為,懷孕是年輕女性的專利,女性年齡一過三十五歲,生育能力便快速下降。事實上,影響試管嬰兒成功率的最大因素也是卵子的年齡,也就是不孕夫婦女方的年齡。
第二:懷孕期間較輕鬆。
打從懷孕初期開始,女性的身體便透過荷爾蒙的影響,做了若干的調節;肚子變大凸出後,孕婦常感到腰痛,並且容易疲倦,很多人擔心體重增加、膚質變差、下肢靜脈曲張等現象,在產後無法恢復。
二十五歲的女性懷孕後身體調適的比三十歲的女性好,三十歲的女性比三十五歲的女性調適得好;產後身體恢復的速度亦較快、亦較容易回復成原來的身材等;許多媽媽原本只打算生一胎的,但多年後又懷孕,常常會發現,第二胎懷孕期間比第一胎時辛苦許多,常自嘆真是時不我與啊!
第三,年輕時較有體力養兒育女。
除非育齡朋友們已經決定不生育下一代,否則養兒育女是:「甜蜜的負荷」、「必要的麻煩,並且早麻煩早輕鬆。」有些人或許會反對養兒育女是麻煩的說法,但對於先學花錢再學賺錢的年輕世代來說,這還真是個大麻煩,畢竟在台灣,年輕夫婦們所能獲得的社會支援太少;俗話說「養兒方知父母恩」,便可知道父母是勞心、勞力、累人且全年無休的工作,除了經濟能力外還需要有好體力。
身為試管嬰兒醫師,想要奉勸育齡朋友們,早婚早育也是預防不孕症的最佳方法。
雖然台灣近年來經濟情況不是很好,工作上競爭的壓力也很大,短期內政府也不可能提高租稅,
來建構更完善的社會福利、生育補助以及托嬰服務等制度,但要不要有小孩應不僅僅是個經濟問題,是關乎每對夫妻的人生規畫,假如您們認為縱使有再多的金錢,
若沒有小孩的人生,終究是一種缺憾的話,那麼請早婚早育,辛苦總是會熬過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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